9月30日,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、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山东省能源局、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《关于组织开展“千乡万村驭风行动”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》。通知指出,将在风能资源优、电网接入好、具备建设条件的农村地区,建成一批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的风电项目,以点带面推进试点工作。
国家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、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试点单位直接纳入试点。每个试点县(市、区)申报不超过5个村,每个村装机容量不超过2万千瓦(20MW)。
优先采用5MW及以上大容量、高效率、低噪声、环境友好型风电机组,最大程度降低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。鼓励采用租赁等形式配置一定比例储能设施。
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,营造良好开发建设环境,不得以配套产业、化解债务、变相收取资源税(费)等各种形式增加非技术性投资成本,避免整县开发模式可能形成的开发主体垄断现象。原则上,一个县(市、区)投资主体不少于2家。
文件原文如下:
责编:魏星|审核:陈亮丨监审:文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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